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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局)”的官方简称和英文是什么?

技能知识 · Aug 3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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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干嘛的


1、人社局的全称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原来的人事局、劳动局、社会保障局组合而成,它是行政单位,其下属机构编制是事业编制。
2、人社局主要是处理人力资源的事情以及纠纷,并指导监督社会保险局对于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不过因为省份的不同,人社局的具体机构和岗位的设置也会有些差异。
人社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其主要职责是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
1、人社局的全称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原来的人事局、劳动局、社会保障局组合而成,它是行政单位,其下属机构编制是事业编制。
2、人社局主要是处理人力资源的事情以及纠纷,并指导监督社会保险局对于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不过因为省份的不同,人社局的具体机构和岗位的设置也会有些差异。
人社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其主要职责是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
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县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人员调配和政策安置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定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人社局的全称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原来的人事局、劳动局、社会保障局组合而成,它是行政单位,其下属机构编举凳制是事业编制。
2、人社局主要是处理人力资源的事情以及纠纷,并指导监督社会保险局对于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不过因为省份的不同,人社局的具体机构和正乱旅岗位的设置也会有些差异。陪简
人社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其主要职责是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以后的单位,合并之后就是现在的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从的部级、省级的厅级、地区级的市级、县级的县级等,都是按照的统一部署设置的为民服务的机构。职业资格证书,在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考试考取并获取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市场即就业服务中心培训考试获取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第九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1、人社局的全称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原来的人事局、劳动局、社会保障局组合而成,它是行政单位,其下属机构编制是事业编制。
2、人社局主要是处理人力资源的事情以及纠纷,并指导监督社会保险局对于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不过因为省份的不同,人社局的具体机构和岗位的设置也会有些差异。
人社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其主要职责是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干嘛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制订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2、负责辖区范围内公务员的录用、培训、管理、工资评定和任免等。
3、负责辖区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录用、培训、管理、工资评定职称考试评审和任免等。
4、负责辖区范围内事业单位人员的招聘、考试、职称考试评审、管理工资评定和人员进出工作。
5、负责辖区范围内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的政策制度制定、评定,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
6、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争议、纠纷仲裁和案件的调解、处理工作。
7、负责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奖金制度制定、评定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2、政策研究司。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进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协调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工作。
3、法规司。组织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4、规划财务司。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统计、信息规划、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有关国际援贷款项目等工作。
5、就业促进司。拟订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6、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7、职业能力建设司。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
8、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和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
9、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备案事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
10、农民工工作司。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局)”的官方简称和英文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称国家人社部,英文全称为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英文简称为MOHRSS.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同日开始运行。
扩展资料:
人社部的主要职责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负责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

法律分析:人社局,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简称,负责用人,招工,部队退伍转业安置,职工调转,晋升,就业,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指导监督社会保险局对于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的机构。

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甘肃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是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市州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三是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省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
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省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是统筹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省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省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省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是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及福利政策。
七是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八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是拟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是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是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社厅是干啥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简介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技能类职业资格制度,负责技工院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异地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组织军队转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省奖励表彰制度。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主管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的。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才开发、人事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省机关和省属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省人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省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省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的管理指导;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五)负责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省内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省级调剂金及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制定省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负责省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
(八)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浙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九)负责全省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省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省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组织评选省“西湖友谊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拟订本省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受省政府委托管理省行政学院;承办省政府人事任免手续。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什么单位

以上海为例: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上海市外国专家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1、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配合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3、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和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4、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5、负责国(境)外智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的管理,拟订吸引国(境)外智力的有关政策,负责非教育系统出国(境)留学人员的派出和回国安置的协调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团组和人员的审核、管理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扩展资料: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重要政务活动、全局性重要行政会议等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督查、档案工作;负责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接待、联络工作,牵头做好本局国内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
二、法规处
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立法规则;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立法(法规、规章)草案起草、论证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和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三、政策研究室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局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与有关研究部门和机构的联络与合作,以及专家咨询协调工作;负责和参与局内重大政策的应用性研究,牵头组织重大政策的评估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干部、局属事业单位副处级或相当于副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任免;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系统干部监督工作,协调局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局系统人才工作和干部培训工作。
五、财务处
负责局系统部门预决算管理工作,统筹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各项资金,具体承担财政国库支付计划审核、报批及监管工作;负责监管和指导局系统行政事业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拟订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等内部控制规定。
六、综合计划处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有关规划、计划、统计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拟订企业工资支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等政策,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
七、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处
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开发的规划和政策,综合推进本市人才发展环境的优化工作;负责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及“两新”组织人才资源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负责拟订国内人才引进、解困和“农转非”政策,拟订外省市职工进户政策;负责国家和本市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派、调配和安置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组建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挂吉林省外国专家局牌子。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2]??。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政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安全保卫、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组织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等工作。
(三)法规处。
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及依法行政情况;组织开展相关行政监督检查;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培训、咨询服务和宣传工作及有关法律事务工作;承担有关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及相关管理工作;审核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程序及行为的合法性;审核行政许可项目的合法性。
(四)规划财务处?[2]??。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