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职业院校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 2、职业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 3、职业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 4、培训学校制度
- 5、杭州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
- 6、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 7、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 8、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 9、劳动部关于印发《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的通知
职业院校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1、树立先进的教学理念,制定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
职业学校的领导、教师都必须摒弃陈旧的教学理念,接受先进的教学理念与教学思维,要正确看待职业教育在中国的教育体制、社会中的作用,并制定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出台的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合理地安排教学计划以及教学内容,在进行教学计划安排的过程中,以实际操作能力为核心,加强对职业学生的理论知识培养,促使学生形成一种综合性的思维,即使面对没有操作过的内容,也可以通过其思维分析能力顺利解决问题。
第二,对于教学管理制度需要进行及时的考核与更新。社会是不断发展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教学管理制度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进行相应的调整,防止其内容滞后于社会,使得在这种制度下培育的学生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步伐,甚至在毕业后被社会所淘汰。
2、革新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
陈旧的教学方法不仅会影响教师教学的质量,而且会使学生产生厌学心理,抹杀学生的兴趣与爱好。因此,职业学校必须在教学方法上进行创新。从中国的具体国情来看,进入职业学校学习的学生大多文化基础较差,因此教师在进行教学时,必须结合学生的实际文化水平,并结合学生的学习进度,合理地进行教学内容的安排。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采取分组讨论、课题展示等方式进行,摒弃传统的教师单一陈述的教学方式,加强课堂中与学生的互动,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此外,教师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不应仅局限于教材内容,而应结合实际生活,进一步对教材内容进行丰富。职业学生不同于初、高中生,其社会经验相对丰富,且毕业后直接面临着工作的压力,因此,教师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更应结合实际工作,对教学内容进行补充,为学生提供更为丰富的资讯。
3、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估与检查制度
首先,对于教师来说,可以采用听课制度,了解教师在进行教学过程中所采用的教学方法以及与学生互动的情况;还可以通过教师会议,教师之间就其各自的课程安排进行讨论,通过交流提出更好的教学安排;此外,还可以安排相关的教务管理人员对教师的教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和考察,充分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其次,对学生来说,需要建立新型的考核制度。改变传统的考核制度,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学习热情以及学习的过程进行关注,综合性地了解学生的学习,并对学生进行更客观与全面的评价。
班级管理制度
班级是构成学校的基本单位,学校对学生管理的各项目标、制度、计划等都靠班级进行具体实施。为掀起各教研室班级间比、学、赶、帮的热潮,特制定班级管理制度。
一、 思想品德教育
班级管理德育教育为先,各班要认真落实“尊师守纪,严谨求实,勤思敏学,百花争艳”的学风和“自觉、团结、争先、拼搏”的精神,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演讲赛、墙报、板报等)。团会、班会活动及其他活动开展正常。
二、 卫生管理
各班级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搞好班级教室、宿舍和环境区域的卫生,确保校园环境整洁,教室和宿舍舒适、美观。
三、 日常管理
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各教研室制定的班级考核评比条例进行每天的班级日常管理工作。
二、班主任管理制度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职责,班主任是学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每个教师都有承担班主任工作的义务。为充分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搞好学生管理工作,创建一流学风和校风,培养德才兼备的高技能人才,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工作职责
一、思想品德教育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关于学生工作的决定,教育学生遵守《学生手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教育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牢固的专业思想,组织进校新生的道德品德教育,专业思想教育,校情、校史及专业介绍,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3、进行耐心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常与学生谈心、与任课教师和学生家长联系,互通情况,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培养学生的自信、自强、自律的心理素质,以思想教育为主要手段。
4、积极配合教研室、招就科、学生科做好学生的就业观念教育。
5、认真抓好本班后进学生的教育,配合学生家长、教研室、保卫科、学生科、教务科对后进学生的转化教育。
二、学风建设
1、积极配合教务部门、任课教师抓好本班学生的学习,督促学生按时完成作业,不断提高本班学习成绩。
2、配合教务科、教研室对本班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考查,有权建议教研室、教务科对本班任课教师的配备和斟换本班不称职的任课教师。
3、经常深入课堂,认真检查学生的到课情况,学习情况,对课堂违纪学生、缺勤学生及时进行思想教育和处理。
4、经常深入实习工场,配合实习教师抓好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出勤情况、实习状况的检查。
三、班风建设
1、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教室、环境卫生区域,督促学生按时、彻底地搞好教室、宿舍、公共区的卫生,按军训要求及文明教室、文明宿舍标准整理好内务。
2、按时查寝,建立班级各宿舍登记报告制度,督促学生按时就寝,检查就寝纪律及时处理违纪行为。
3、抓好本班学生文明守纪及日常行为规范,杜绝本班学生的赌博、起哄、打架、夜不归宿等不良违纪行为。
四、日常管理工作
1、指导督促班委会、团支部工作、建立班级常规制度,培养和建立一个敢抓敢管,团结协作的班级领导核心。
2、每星期进行一次主题班会及班务工作小结、讲评,每月进行综合评比、讲评。及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3、积极配合财务科、学生科、教研室清理、催交学生欠费。管理和使用好班费,每月及时公布。
4、按时评定学生操行成绩,每月上报学生操行成绩和期末操行成绩总评,及时讲评、整改。
5、督导学生守纪守法,及时制止和处理学生违纪行为。
6、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卫生和纪律情况,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
7、认真作出每期开学具体工作计划,期末班务工作总结,作好学生鉴定,填发学期末通知书。
五、防止学生在校管理期间发生以下严重人身伤亡事故
1、学生因下河、下塘游泳而溺水死亡。
2、学生因斗殴、打群架而导致伤残或死亡。
3、学生因攀爬高层建设而摔伤致残或死亡。
4、学生因私接电源,擅自更改电路而被电击死亡。
5、其它重大责任事故。
六、素质教育
1、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有益的课外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爱好和特长。
2、积极支持和组织学生参与各项文体活动,发挥各班的团队精神,提高本班学生的综合素质。
七、学籍管理
1、积极督促学生按时报到、缴费、注册。
2、认真填写学生学期资料,学生的毕业档案材料。
3、认真做好学生毕业条件的初步审核,按时上报毕业学生花名册。
4、积极配合教研室、招就科、学生科做好毕业学生择优推荐就业。
5、积极做好本班学生的控流保学工作。
八、会议、学期资料要求
1、认真整理好学期班务管理资料
(1)及时填好班主任工作手册和学生学籍表格。
(2)主题班会内容、讲评等日常工作纪录。
(3)学生奖励和违纪处理的记录。
(4)学生家长、生源人配合教育记录。
2、按时参加班主任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
九、班主任管理工作的量化要求
1、每周早3操次。
2、每周晚自习、早自习各3次,每次早、晚自习时间分别不少于20分钟和30分钟。
3、每周查晚就寝3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专职班主任要求每周工作日全程跟班管理,包括白天自习课。
5、以上各项工作,应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记载清楚,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之一。
职业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目 录
一、 培训中心校长岗位职责
二、 培训中心教师职责
三、 教师考核制度
四、 教师奖惩及淘汰制度
五、 上课制度
六、 学员守则
七、 学员考勤制度
八、 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九、 教材使用发放管理制度
十、 财务管理制度
一、 培训中心校长岗位职责
1、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经理事会审核通过的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
2、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3、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4、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5、提出学校内部组织设置方案。
6、组织、指导本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培训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7、对本中心培训秩序管理、培训计划执行管理、培训人员组织管理、培训质量保障管理、师资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培训中心教师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写好学期授课计划,努力完成教学任务。
2、严格遵守中心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不随意调课、坚持上下课制度、不无故提前下课。
3、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做好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按章行事,加强组织纪律观念,维护和保证教学制度权威性和严肃性。
5、关心和爱护学员,尊重学员人格。
6、教师讲课理论联系实际,更新观念,注重培训效果,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
7、教师上课应口述和手写并重,板书整齐,使学员能做好笔记。
8、任课教师认真回答学员提出的问题。
9、遵守培训中心的教学管理制度。
10、加强学生实训管理,严禁学生在课室嬉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11、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执行中心的规章制度,教育学生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对违章、违纪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提出处分建议。
12、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关心学生,注意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13、积极参加中心的教学教研活动,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教师考核制度
根据有关“师资管理”的要求,为搞好教师的“理论、实践能力”等教学工作质量的考核工作,希望一方面加强教学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教育教学的监督工作,使教师考核的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教师考核制度如下:
一 、教师考核组织及成员。
由校长、教学主任、教学相关人员组成。
二 、教师考核内容。
包括教师的德、能、勤、绩方面。又分为五个项目来综合评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学生评议、同行评议、领导评议)、实践能力、科学研究、工作态度方面。
三 、教师考核的打分标准。
1、教学工作量的多少(满分为15分)。
2、教学效果的三个方面(满分为50分)其中:
(1)学生评议(满分为10分)
(2)同行评议(满分为20分)
(3)领导评议(满分为20分)
3、实践能力(满分为15分)
4、科学研究和论文发表情况(满分为10分)
5、工作态度是否端正(满分为10分)
四、教师奖惩及淘汰制度
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教学秩序,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科研及其它社会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教学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教师奖惩制度如下:
1、凡是在授课过程中,违反教学管理规程,造成教学差错的,初次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撤换教师。
2、在教学过程中,凡是检查出教师工作消极、敷衍了事、工作质量低、不负责任者,课时津贴扣30%。
3、在教学检查过程中,凡是教学资料缺项或质量较低者,罚课时津贴20%。
4、凡参加教科研活动并有成果鉴定、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的酌情予以奖励。
5、凡自制课件、电子讲义并应用较好者,酌情予以奖励。
6、凡在教学中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者,酌情予以奖励。
7、凡是承担本职工作以外的工作,且工作量较大并完成较好者,酌情予以奖励。
五、 上课制度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规定进度授课,不缺课,不随意按课。
2、上课要讲清基本概念,注意知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完整性,做到层次清楚,深入浅出,便于学员理解和记忆。
3、贯彻精讲多练的原则,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通过分析案例的办法,提高掌握知识的理解能力。
4、上课必须有教案,不上无准备之课。
5、课堂教学必须预防缺漏,当堂巩固,注重板书,让学员做好记录,以便复习与考试。
6、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工作。
7、正确操作多媒体教学设备,爱护好教学仪器设备。
六、 学员守则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班主任、教师和后勤人员的管理。
2、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特殊情况不能听课者,须办理请假手续。缺课超过培训时间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
3、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学习,不看与上课内容无关的报刊杂志,不交谈聊天,不在课堂上打、接手机。
4、尊敬教师和工作人员,团结学员,礼貌待人。
5、自觉遵守考纪,维护良好考风。考试时不交头接耳、互通答案,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6、讲文明、讲卫生。校园及课堂内不穿背心、拖鞋,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自觉维护教室、寝室及校园清洁卫生。
7、爱护教具、课桌、课椅、餐桌、餐椅、被褥、床等一切公物,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8、节约用电,节约用水,严禁浪费。
9、遵守寝室管理规定,寝室内不大声喧哗,按时就寝,不影响他人休息。
10、严禁酗酒、赌博,严禁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若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其相应责任。
七、 学员考勤制度
1、学员参加培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事、因病不能上课,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的一律按旷课论处。
2、学员请假由本人事先向班主任递交书面申请,半天以内经班主任批准,一天以内经科长批准,两天以内经中心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两天需经中心主任批准。病假必须有医院出具的病假条,因公请假必须有单位证明或经单位领导同意的假条。不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一律以旷课论处。
3、凡出勤率低于三分之二者,取消考试资格。
4、学员的考勤由任课教师或班主任负责,值班人员进行抽查。
5、学员的出勤情况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在班级公布,培训班结束后,班主任做好统计,中心以书面形式通报到学员所在单位。
八、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1、凡承担安全培训教学的教师,均应根据年度计划做好各工种备课,均应在开课前备好课。备课做到五备,即:备大纲、备教材、备对象、备重点难点、备考点。
2、教师必须认真撰写教案,准备电子课件。
3、教学管理人员不定期地认真对照大纲、课表、教案和“授课小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任课老师指出,对优秀和较差者,在月度考核时给予相应的奖惩。
4、课堂教学规范,突出实用性。落实“从生产到科学,从科学到安全”理念。按规定对学员进行管理,对不听讲,不做笔记又影响他人学习的,及时通知班主任进行教育和处理。
5、组织学员对授课情况进行评价,如实客观地反映任课老师的优缺点。同时找五人以上的学员嗲表座谈,认真听取学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授课好的要组织大家学习,对缺点突出的要及时告知,并要求及时改正。
6、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要不断提高,提倡和鼓励教师到生产一线去学习,及时了解和掌握煤矿生产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组织教师开展科研活动,积极撰写科研文章,推动新技术、新技改和新方法在生产中的应用,为煤矿生产服务。
7、规范考试考核工作,突出学员的实操能力培养。对理论和实操考试考核不能通过的要耐心辅导,对确无能力通过考试考核的,决不让其过关,确保输送合格的学员到生产岗位。
九、教材使用发放管理制度
1、教材存放于中心资料室,安排人员专管。建立教材入库、出库、台帐,做到账物相符。
2、教材管理人员应根据教材使用情况,及时提出教材订购计划。
3、开班前一天,班主任根据各班培训人数,到资料室领取教材。
4、教材出库时,必须填写教材领用登记表。填表要求字迹清楚、数量准确,不随意涂改。
5、开班后第四天,班主任必须将发放后多余教材退回资料室。
6、教材管理人员应经常整理入库教材,及时结算教材款。
十、财务管理制度
1、中心设立会计一名、出纳一名。负责培训中心的日常账务管理。
2、 认真学习国家的教育、财经方针政策和法规,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合理安排、使用培训经费,认真贯彻《会计法》和《财政法规》。
3、建帐、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做到了手续齐全、数字准确、存档规范
4、 学员收费严格按物价局的统一规定和收费标准。
5、 出纳负责办理支票和各项费用报销工作,会计负责各项开支的记账工作。
6、严格执行事前申请、事后报销制度,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支付。
8、 中心依照法律法规建立本中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主动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及主管部门的监督,并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做出财务会计报告。
职业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这个对于学生的相关制度就是学员守则、学员考勤制度和上课制度
假如是选择IT培-训的话可以看看华夏博大
java,点net,安卓开发,ios开发等相关的课都有;
很是全面主要是教学上比较用心
第一条 为规范培训机构的办学活动,培育和促进我市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培训机构的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培训机构是指面向社会,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培训服务的组织。 第三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培训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积极鼓励、适应需求、公开公平、扩大开放、依法管理的原则,培育引导培训机构的发展。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积极推进政府部门所属培训机构的改革,逐步健全各类培训主体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 第四条 市和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对高端人才执业资格证书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推进事业性质培训机构的改革,整合各类培训资源。 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开展学前教育、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市和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开展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等部门建立培训机构改革发展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财政、价格、公安等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申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办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或个人联合举办培训机构的,应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以及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第六条 设立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应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应配备符合任职条件的专职负责人; (三)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 (四)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教学设施; (五)应具有与培训项目相对应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材; (六)应有必要的办学资金;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培训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反映机构的性质、层次和类型,使用一个规范的名称,且中外文名称一致。 第八条 申报设立培训机构的组织或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向审批机关提供规定的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新申请设立的培训机构,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对其教学场地、教学设施设备、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师资状况等进行论证和实地考察,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办理培训机构的设立申请。 第九条 培训机构申请分立、合并或者变更名称、培训层次、培训类别的,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 培训机构变更举办者的,应当由举办者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 培训机构变更办学地址或在批准的区域内增设教学点的,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跨区域办学的,按设置新培训机构的程序办理。 第十条 培训机构因故无法开展正常教学活动或者按照章程规定要求停办的,应当依法进行财产审计和清算,在妥善解决在学学员培训等相关事宜后,审批机关方可准予其解散或停办。 第十一条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审批机关核准的章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的承诺,开展培训教育活动,保证教学质量。 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减少培训内容和培训课时,确需减少的,应当征得学员的同意,并将减少培训内容和课时的事由、与学员协商情况记录在案,以便管理机关检查。 第十二条 培训机构聘任的专职教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 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师业务考核档案,定期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 培训机构应当与其聘用的教职工签订书面合同,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等。培训机构聘用外籍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学员管理制度,将培训内容、学习成绩、考核鉴定、培训证书等基本信息记入学员学籍档案。 第十四条 培训机构对招收的学员,根据其类别、培训时间、学业成绩,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培训合格证书或者结业证书。 培训机构应将发放证书的样式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 培训活动应当按照监督管理与承办培训相分离、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进行。 举办职业资格考试的单位和机构不得组织与考试相关的培训。 第十六条 除特殊性质的培训外,政府财政资助的业务性、技术类等培训项目实行服务外包,通过竞争选定培训主体。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政府财政资助的培训项目实施政府价格干预。 第十七条 培训机构应当与受训单位或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的内容包括培训的目标、内容、时间、师资、证书、收费、退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事宜。 培训合同的标准格式由审批机关统一制定,并免费提供。 第十八条 培训机构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内容客观、真实、准确,载明培训机构名称、机构性质、培养目标、培训内容、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地址、证书发放等有关事项,并在发布前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 培训机构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由培训机构制定,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培训机构在招生时,应当向社会公示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收费项目、标准等相关内容。公示后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未经公示收费的项目不得收费。 各类培训机构收、退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 第二十条 培训机构的资产应当与举办者的资产相分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事业性质培训机构和国有资产投入的民办培训机构的财务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一条 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履行教学场所内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十二条 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开展对培训机构的专项检查、督导等工作,并定期组织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培训机构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管理部门应当为社会提供培训机构信用信息服务,鼓励培训机构参加申报评优活动,并对具有良好信誉、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较高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各主管部门应当将对培训机构的年检、督导、评估及星级评定等内容及时在新闻媒体和单位网站予以公布,便于公众查询。 第二十四条 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管理部门应当支持并定期组织培训机构负责人、教师开展岗位培训及各类教研、进修活动。 第二十五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服务型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引进和培育本市急需的高端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奖励培养高端人才成绩显著的培训机构和先进个人。 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由人事、财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制定,并接受审计等监督。 第二十六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培训机构孵化基地,建设综合性培训服务大厅,为优质培训机构提供集中窗口式服务场所。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培训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瞒报或虚报材料,获得相关部门的补助或奖励的,由相关部门追回已发放的补助或奖励,并取消其获得相关补助或奖励的资格。 第二十九条 社会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培训机构的,由所在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对符合设立培训机构条件的,可以依法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审批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责令其改正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培训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培训学校制度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为此,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育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在业余时间应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此基础上努力搞好科学研究和学校基本管理工作。
6、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应主动与所属教研室的负责人、辅导员、教务助理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关规定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学校领导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校领导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敢于负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学校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摆脱繁琐事务,注意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在对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教师及群众意见,做到决策的民主化。
三、提倡少说空话,多办实事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到基层校集体办公一次,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坚持听课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供依据。
五、学校领导必须坚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重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排除他们思想中的障碍。对于他们提出的应当解决和可能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办理,暂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六、学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七、学校领导要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业务与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上。
八、学校领导出差(出访),实行请假制度。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职工礼仪规范
(一)基本要求
1、加强自身修养,注意职业道德,讲究仪表礼仪,处处为人师表。
2、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教师不穿时装和短裙,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3、按时上、下班,遵守坐班制度,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外出,因事或因病不能到校上班,须把工作安排好,必须按学校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4、使用礼貌用语,讲普通话,使用职业语言,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切忌用粗言恶语伤害他人。
5、参加政治学习、听课、讲座活动时,应讲究礼仪,不迟到、不早退,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进出会场,不看与会议无关的书报,做好会议记录,早操按学校要求与学生一起做广播体操。
6、骑自行车或摩托车到校门前要下车推行,自行车、摩托车要按制定地点整齐存放。
7、不得随意拿取学校或他人信件、报纸、书刊、杂志等;不得随意在他人报刊、杂志上乱写乱划;未经图书管理员同意,不得拿走阅览室的书报杂志,不得“折页”、“开窗”。
8、爱护学校公物,精心保护电教器材、教具、书籍。注意保持办公室、电教室、计算机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
9、下班前,“一周校长”要检查办公室,督促关好门窗、电灯、空调、电扇等;班主任、科任教师要检查教室、多媒体教室,督促学生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10、在上班时间内绝对禁止在办公室打牌、下象棋、谈论股票等;不允许带手机进课堂;不允许上班时间串办公室闲谈;不允许与学校无关的其它事情。
(二)基本修养
1、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不讽刺学生。
2、与学生谈话要用热情的语调,鼓励的眼神。既严格要求,又避免简单粗暴,不训斥学生,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3、保持良好的心境,善于控制调节自己的情绪,不得向学生发泄怨气而影响工作,损害自己的形象。
4、教态亲切,声情并茂,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风度。不准用教鞭敲桌子,不坐着上课(生病不能支持者除外)。
5、坚持正面教育,不准以罚代教(罚站、罚劳动、罚不准进教室上课等)。
6、保持校园和办公室的安静,轻声说话,轻步走路,不打扰他人、工作、学习。不聚在一起闲谈,无事不随便出入他人办公室。
7、尊重他人,团结同事,诚恳待人,礼貌相处,不议论、不传播别人隐私,不诽谤中伤同事,不互相拆台,教师之间,不允许言行粗鲁和争吵行为,团结协作,奋发向上。
8、接待家长和来宾,要热情有礼,起立送迎。
9、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不得对学生有亲疏远近的表示,不勉强家长为自己办私事。
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教学常规包括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考试测评、试卷分析等几个方面,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特作如下规定,希遵照执行。
一、备课基本要求
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基础,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备好课的重要性,认真钻研教材,认真、深入、充分地备好每一堂课。
2、备课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材为本,从宏观上明确本科的性质、目的和任务,教学内容的编排体系,知识结构,基本技能训练的要求;微观上必须明确每一课时的目的要求、任务和具体内容。
3、备课要深入钻研教材,正确地掌握和处理好教材的重点、难点,明确每一课时应传授的知识和应掌握的技能。
4、备课既要备教材,更要备教法和学法。要从本班学生的实际出发,科学地安排教学步骤,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训练为主线,以发展为主旨”的教学原则,激励学生当好学习的主人。
5、认真写好教案。教案要整洁,条理清楚,能指导上课,不搞形式主义。教案以课时为单位编写。教案的内容包括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课时安排,有教学过程(包括设计的问题),有板书设计,有练习设计。教学目的,要包括“思想教育”、“双基要求”、“能力培养”三部分。无教案不得上课。
6、提倡写教学后记,不断总结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
二、上课基本要求
1、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主形式,每个教师必须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2、教师上课必须准备充分,情绪稳定,精神饱满,教态亲切自然,仪表端庄得体。
3、上课前应指导学员进行必要的预习,培养学员的自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4、教学目的要明确,讲课时要围绕中心内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层次分明,协调紧凑。教学时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各类学生都学有所得,特别要照顾后进生,力求使他们能掌握本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要积极改革课堂教学方法,贯彻启发性原则,尽量采用电化教学手段,引导学生勤动脑,勤动口,勤动手,充分调动学生思维的积极性,使学员学得生动活泼,能举一反三,灵活运用。
6、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讲课声音清晰,响亮,表达意思明白,语言生动有趣,板书讲究艺术,要求正确,清楚、端正,富于启发性。
7、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不抽烟,不坐教,不拖堂。
8、结合本校课程实际,灵活调整短期插班学生课程,合理安排上课时间。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
1、课内外作业的设计要遵循“精、活”的原则,既加强“双基”的训练,又要注重能力的培养。要注意作业的层次性与发展性,发展学生思维,提高实效。
2、作业要求严格,对作业要统一规范。要求学生做到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作业。注意培养和训练学员养成细心审题,书写工整,格式规范的良好习惯,要注明作业时间。还要培养学生改错订正作业的好习惯。
3、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要注明批阅日期。字体端正明了,作业错误要更正,批语要多鼓励学生,指导学生自行改正。在电脑上批改的,可在作业后面写上批改结果。
4、要做好批改记录,要重视作业的及时讲评,要对学生的作业了解全面,掌握典型,分析综合。
5、建立优秀学员表扬奖励制度,培训结束,要对表现较好的同学给予表扬奖励,以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
杭州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本市民办教育培训业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行为,维护民办培训学校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民办培训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不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学历教育和其他文化教育的专修学校、培训中心等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文化类民办培训学校),以及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技能类民办培训学校)。
实施学前教育、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以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工作。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的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工作。
市及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技能类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工作。
民政、事业单位登记、价格、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做好民办培训学校的有关管理工作。第四条 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应当遵循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第五条 民办培训学校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民办培训学校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代表、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协调作用,规范民办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维护民办培训学校的合法权益。
鼓励和支持民办培训学校行业协会探索建立民办培训学校风险保证金制度,落实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责任,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第二章 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六条 申请设立民办培训学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规范的名称,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以下统称理(董)事会]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有合法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四)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配备满足教育教学活动需要的设施设备以及必要的生活与安全保障设施;
(五)有符合条件的专职负责人(以下统称校长),有符合条件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
(六)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教学计划以及有关管理制度。第七条 设立文化类民办培训学校,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一)开办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二)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租赁办学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办学场所应当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校长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经验;
(四)有2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3名以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职教师。
国家和省对文化类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条 设立技能类民办培训学校,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一)开办资金不少于60万元;
(二)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理论课集中教学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租赁办学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办学场所应当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四)校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且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五)有5名以上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且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六)有1名以上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培训的职业指导人员,有2名以上具有财会人员资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七)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兼职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数量不少于教师总数的二分之一,专职教师数量不少于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中,承担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理论教师应当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3年以上本专业教学经历,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具有二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和3年以上本职业(工种)指导实习教学经历;承担中级以下职业技能培训的理论教师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2年以上本职业(工种)教学经历,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具有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和2年以上本职业(工种)教学经历。
(八)开设的培训职业(工种)应当符合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国家和省对技能类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首先得确立你的部门职责,相因做制度调整参考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决定》精神,围绕地方经济建设的重点,充分体现成教工作的特色,以“调研明思路,特色创品牌,改革激活力,开放促提高”作为工作的手段,发扬求真务实,以人为本、开拓创新、团结奋进的精神,树立良好形象,服务广大群众。体现“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成教办学理念,从而为促进我区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为新贡献。二、学校定位薛家镇成人教育中心校是我区现在唯一的一所省级重点成校,有着良好的基础设施设备和外围环境,但比起先进的成校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三年中要努力学习我省先进成校的经验,不断发展自我,使我校成为区级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职教、成教中心,具有鲜明的特色,在我区、我市乃至我省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名符其实的省级重点成校,并向国家级重点成校迈进。三、办学条件的改善根据学校的现有设施条件,把我校办成区级职教、成教以及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结合实际思考主要是从车工、钳工、电子电工及计算机专业等几方面入手,但经过分析还需改善办学条件是:1.现有钳工实习场所比较简陋,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必须新添一些实习设备和扩建实习场所。2.车工实习场所必须新建,增加数控中心设备。3.电子电工和计算机实习场所也必须进行改善,因计算机一方面过时淘汰的比较多,另一方面还没有能上互联网,这样的设施设备今后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培训的需要。以上办学条件的改善投入约100万元左右。四、学校管理学校牢固树立“管理理求质量,管理出效益”的思想,牢记“时时谋发展,事事出效益”的成教办学宗旨,建立完善的校长负责制,在具体的管理中采取如下措施:1.加强学习。加强领导班子对现代学校管理理论知识的学习与研究,树立与21世纪学校管理相适应的新的人性化管理理念,使领导班子人员不但懂管理,会管理,而且善管理。2.加强目标管理。对学校所有教职员工进行合适的定位,并对每位教职员工从培养学生上、教师个人奋斗上、条线管理上、以及工作开拓创新上确定明确的目标,每年初确定目标,年底对照目标进行考核。3.加强激励机制。不断完善考核制度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因素。五、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整体班子建设。使每个成员办学思想端正,具有正确的的教育观念和强烈的进取心、事业性、责任感,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熟悉教育教学和管理业务,掌握并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有较强的决策和组织协调能力。人人工作务实,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关心群众。发挥表率作用。班子成员深入教育教学和实训、培训工作第一线,并能以身作则,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成为教职员工的榜样,以行领人。六、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建设。围绕“敬业、爱生”,努力造就教师把教育作为事业来追求,把教师作为研究者来认识,把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对待,通过三年努力,把全体教师培养成热心爱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的优秀教师。优化业务水平。教育观念正确,基本功扎实,能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原理,采用合适的教学策略,根据新的世纪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改善专业课教学,引导学生主动、自觉地学习。每年组织教师到高复班听课以及与先进学校教师交流备课、上课,不断提高教师业务能力。提高知识水平。到2005年学校在编教师本科率达100%,专业技术课教师的专业技能及知识水平具有较高的档次。七、班主任队伍建设在班主任队伍建设上,要求在校全校教师个个过班主任关。对现任班主任的工作多指导、多检查、多调研、多交流,每学期召开班主任和教育工作研讨会。每年组织全体班主任到先进学校进行学习,体验优秀班主任的工作方法。八、教育教学研究在全体教师中强化科研兴教和科研兴校的意识,根据我校教师人少、力弱,在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方面有一定困难的实际情况,将组织教师与有关学校协作开展课题研究。三年中要求全体在编教师均能参加一个课题研究,实实在在地搞好教育教学研究,每年有一至二篇高质量的论文发表。九、教育教学质量德育教育。增强德育教育工作在我校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针对性:针对技工生的身心发展和认识规律,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主动性:要面向技工生的实际开展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之中;实效性:德育工作要体现实际效果,从真正达到育人的目的出发,使毕业生成为用人单位受欢迎的人才。检举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6-07 19:14 三年中学生无违法犯罪现象。教学质量。根据技工生文化学习的标准,为使技工毕业生今后能进一步发展自身,学校将采用普通高级中学文化基础课,开齐开足,并有选择分层次进行教学,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对文化课基础知识的需要,并在教学中着重体现方法的辅导上。在专业技能上一方面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不断调整专业设置,另一方面保证各个专业的毕业生能100%通过省市级劳动部门的鉴定。使我校毕业生每年就业率达100%,并受用人单位普遍好评。十、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革我校是成教性质的学校,在实施新课程方面只能使我校教师的观念不断地更新,以新课程的标准和理念来不断改革成教教学,积极做到办学政策上强化法规意识,在教育教学上强化以学生为主体的意识,在办学理念上强化创新、效益意识。十一、办学特色我校在稳定现有高复班和技工班的基础上三年中逐步向形成区内、市内有一定影响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发展,并形成具有特色的车工、钳工和电子电工及计算机专业。十二、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德育功能,具体措施:1.校园标语布置;2.校园名人、名言布置;3.校园绿化环境布置。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为此,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育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在业余时间应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此基础上努力搞好科学研究和学校基本管理工作。
6、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应主动与所属教研室的负责人、辅导员、教务助理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关规定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学校领导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校领导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敢于负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学校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摆脱繁琐事务,注意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在对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教师及群众意见,做到决策的民主化。
三、提倡少说空话,多办实事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到基层校集体办公一次,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坚持听课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供依据。
五、学校领导必须坚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重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排除他们思想中的障碍。对于他们提出的应当解决和可能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办理,暂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六、学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七、学校领导要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业务与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上。
八、学校领导出差(出访),实行请假制度。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职工礼仪规范
(一)基本要求
1、加强自身修养,注意职业道德,讲究仪表礼仪,处处为人师表。
2、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教师不穿时装和短裙,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3、按时上、下班,遵守坐班制度,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外出,因事或因病不能到校上班,须把工作安排好,必须按学校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4、使用礼貌用语,讲普通话,使用职业语言,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切忌用粗言恶语伤害他人。
5、参加政治学习、听课、讲座活动时,应讲究礼仪,不迟到、不早退,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进出会场,不看与会议无关的书报,做好会议记录,早操按学校要求与学生一起做广播体操。
6、骑自行车或摩托车到校门前要下车推行,自行车、摩托车要按制定地点整齐存放。
7、不得随意拿取学校或他人信件、报纸、书刊、杂志等;不得随意在他人报刊、杂志上乱写乱划;未经图书管理员同意,不得拿走阅览室的书报杂志,不得“折页”、“开窗”。
8、爱护学校公物,精心保护电教器材、教具、书籍。注意保持办公室、电教室、计算机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
9、下班前,“一周校长”要检查办公室,督促关好门窗、电灯、空调、电扇等;班主任、科任教师要检查教室、多媒体教室,督促学生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10、在上班时间内绝对禁止在办公室打牌、下象棋、谈论股票等;不允许带手机进课堂;不允许上班时间串办公室闲谈;不允许与学校无关的其它事情。
(二)基本修养
1、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不讽刺学生。
2、与学生谈话要用热情的语调,鼓励的眼神。既严格要求,又避免简单粗暴,不训斥学生,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3、保持良好的心境,善于控制调节自己的情绪,不得向学生发泄怨气而影响工作,损害自己的形象。
4、教态亲切,声情并茂,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风度。不准用教鞭敲桌子,不坐着上课(生病不能支持者除外)。
5、坚持正面教育,不准以罚代教(罚站、罚劳动、罚不准进教室上课等)。
6、保持校园和办公室的安静,轻声说话,轻步走路,不打扰他人、工作、学习。不聚在一起闲谈,无事不随便出入他人办公室。
7、尊重他人,团结同事,诚恳待人,礼貌相处,不议论、不传播别人隐私,不诽谤中伤同事,不互相拆台,教师之间,不允许言行粗鲁和争吵行为,团结协作,奋发向上。
8、接待家长和来宾,要热情有礼,起立送迎。
9、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不得对学生有亲疏远近的表示,不勉强家长为自己办私事。
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教学常规包括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考试测评、试卷分析等几个方面,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特作如下规定,希遵照执行。
一、备课基本要求
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基础,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备好课的重要性,认真钻研教材,认真、深入、充分地备好每一堂课。
2、备课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材为本,从宏观上明确本科的性质、目的和任务,教学内容的编排体系,知识结构,基本技能训练的要求;微观上必须明确每一课时的目的要求、任务和具体内容。
3、备课要深入钻研教材,正确地掌握和处理好教材的重点、难点,明确每一课时应传授的知识和应掌握的技能。
4、备课既要备教材,更要备教法和学法。要从本班学生的实际出发,科学地安排教学步骤,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训练为主线,以发展为主旨”的教学原则,激励学生当好学习的主人。
5、认真写好教案。教案要整洁,条理清楚,能指导上课,不搞形式主义。教案以课时为单位编写。教案的内容包括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课时安排,有教学过程(包括设计的问题),有板书设计,有练习设计。教学目的,要包括“思想教育”、“双基要求”、“能力培养”三部分。无教案不得上课。
6、提倡写教学后记,不断总结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
二、上课基本要求
1、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主形式,每个教师必须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2、教师上课必须准备充分,情绪稳定,精神饱满,教态亲切自然,仪表端庄得体。
3、上课前应指导学员进行必要的预习,培养学员的自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4、教学目的要明确,讲课时要围绕中心内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层次分明,协调紧凑。教学时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各类学生都学有所得,特别要照顾后进生,力求使他们能掌握本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要积极改革课堂教学方法,贯彻启发性原则,尽量采用电化教学手段,引导学生勤动脑,勤动口,勤动手,充分调动学生思维的积极性,使学员学得生动活泼,能举一反三,灵活运用。
6、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讲课声音清晰,响亮,表达意思明白,语言生动有趣,板书讲究艺术,要求正确,清楚、端正,富于启发性。
7、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不抽烟,不坐教,不拖堂。
8、结合本校课程实际,灵活调整短期插班学生课程,合理安排上课时间。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
1、课内外作业的设计要遵循“精、活”的原则,既加强“双基”的训练,又要注重能力的培养。要注意作业的层次性与发展性,发展学生思维,提高实效。
2、作业要求严格,对作业要统一规范。要求学生做到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作业。注意培养和训练学员养成细心审题,书写工整,格式规范的良好习惯,要注明作业时间。还要培养学生改错订正作业的好习惯。
3、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要注明批阅日期。字体端正明了,作业错误要更正,批语要多鼓励学生,指导学生自行改正。在电脑上批改的,可在作业后面写上批改结果。
4、要做好批改记录,要重视作业的及时讲评,要对学生的作业了解全面,掌握典型,分析综合。
5、建立优秀学员表扬奖励制度,培训结束,要对表现较好的同学给予表扬奖励,以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
学员管理制度
每期开学第一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把上课时间及学校制度向学员说明,让其遵守。
一、校规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旷课。
2、衣装整洁、朴素、美观大方,不允许穿奇装异服。
3、严禁在学校内吸烟、喝酒,禁止随地吐痰。
4、在教学楼内不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5、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6、对违反国家法令、校规校纪或者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严重,又屡教不改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
7、对品学兼优、学以致用的学员,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员,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8、对学生的奖励、处分由继续教务处记入本人学习档案。
9、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发给其相应的证书。
二、学员道德规范
1、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远大理想。
2、刻苦学习,不畏困难,勤于思考,虚心请教,努力掌握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争取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3、尊重教师,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师完成教学活动,热情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热爱集体,团结友爱,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和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5、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勇于向不良言行作斗争。
三、学员守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为振兴中华,为中国逢勃发展而学习。
2、刻苦学习,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努力掌握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实际生产技能。
3、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尊重师长,团结同学。
4、遵守、维护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四、课堂守则
1、按时上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
2、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座,衣着整齐,不得敞胸露怀、穿短裤、背心、拖鞋。未经老师,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
3、上课时要认真听讲,记好笔记,不准随便说话,不得吃东西、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需向老师询问或回答老师提问时,要先举手示意,允许后起立问答。上课时间关掉移动电话。
4、保持教室卫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和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内吸烟。
5、爱护教室内一切教学设备、仪器、和设施,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6、每天上课前,做好擦黑板等工作。放学前认真做好值日。值日生负责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五、学员考勤和请假制度
1、考勤由班主任负责记录,每日填写,月底汇总,报给教务管理人员。教学班的考勤表是教学档案归档内容之一,由教务存档保留。
2、上课时间、统一组织的辅导时间和自习时间,一般不准请假。学员所在单位需要学员回去办事,应由单位与学校教务联系,由学校酌定。凡是单位直接找学员本人联系或招回的,学校一律不予承认,并按考勤规定记考。
3、学员请事假、病假、公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和交验病假条。假满后及时销假。请假手续是:先向班主任请假,按批准权限批准后,方可生效。
4、准假权限。病假原则上尊重医生意见。事假、公假一天以内者,班主任有权批准;三天以内者,班主任签意见,教务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者,校长批准。
5、对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员,应予以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要给予处分并通知单位。凡迟到、早退三次或迟到、早退一次但时间超过20分钟者,均按旷课一节处理。旷课累计达十节者,令其退学,不退还其所交所有费用。
六、考核制度
1、每科成绩按平时、作业、考试三项内容进行考核,平时成绩占10%,作业成绩占10%,考试成绩占80%。
2、每门课缺课1/3者(无论病、事、公假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3、理论专业课不及格者,不允许参加实操考试。专业基础课两门以上不及格者,不允许参加专业课的考试。
七、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尊重和服从监考人员的指导。
2、考生要按规定时间提前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迟到二十分钟以上者不允许进入考场。
3、考生除携带必备的考试用具(蓝或黑色的钢笔、圆珠笔)外,其他书籍、资料、纸张、改正液等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考试用具不得互相借用,考场内不准吸烟。
4、考生答题时必须使用蓝或黑色的钢笔、圆珠笔。用铅笔、红色笔答题一律无效。答题字迹要工整,卷面要整洁。
5、考生必须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交卷,听到铃声后要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听从监考人员的指导,凡拖延时间,不按规定交卷者,考生试卷无效,并按违纪处理。
6、计算机上机考考生,不得带U盘或与考试有关物品等进入考场,必须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保存交卷,听到铃声后要停止答卷,离开机房。
6、考试期间如发现交头接耳、翻阅资料、传递物品、偷看他人试卷、替他人答卷、找人代考、在考场内随便走动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者,其试卷作废,并注明“作弊”字样。妨碍他人考试者立即逐出考场,情节严重者依法处理。
7、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必须在考试开始后三十分钟方可交卷,交卷后考生要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保持考场安静。
八、评选优秀学员的条件
为了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将学员培养成供事业的合格人才,在各个专业培训班,开展评优创先活动。评选优秀学员的条件是: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维护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完成好各个教学环节。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家庭的关系,保证出满勤,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包括专业课和基础课),其中任何课的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3、关心集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学校和教学班组织的各项活动。
4、综合评定以上内容,评选优秀学生给予奖励。
九、与学员单位联系制度
1、为了使学员所在单位、家长了解学员在校学习情况,学校与学员单位、家长建立联系制度,进行信息反馈,以取得单位和家长对学校的支持,配合学校对学员进行管理教育。
2、学校按月将学员出勤情况转给所在单位的劳资部门,每月25日前由班主任统计出来报给教务部门,然后再由教务部门向学员所在单位发出。
3、学习结束后,被评为优秀学员的名单和学员的成绩由教务部门通知所在单位。
4、学校每年对毕业生进行信息反馈,到学员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听取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以便改进学校的教学工作。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指的是广泛的收集和听取各方关于企业培训工作意见和建议的一个过程。针对不同部门不同级别的企业员工,结合企业往年的培训安排和效果以及企业发展的中短期阶段目标,对各个部门的需求进行分门归类,给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给予来自各方的意见参考。
培训需求调查,这个阶段理论上是排在需求调查和收集的过程之后的,主要做的工作是在前一阶段的工作基础上,也为把培训计划进一步深化和具体提供数据上的依据。
培训需求诊断,一些企业提出来的一些培训意向,有些时候是和企业希望解决的问题没有因果关系或者是存在其他方面的原因,所以对于在一些期望解决一些问题的培训需求,特别是涉及到一些专业性的培训计划的时候,是需要真正进入企业,对真正的问题所在进行诊断和分析的,这样也才可以做到培训的有的放矢。
扩展资料
为实现一定的培训目标,将培训三要素(讲师、学员、教材)进行合理、有计划、有系统的安排而形成的一种指导性文件。通常一个完整的培训体系包括:培训课程体系、培训讲师管理制度、培训效果评估和培训管理体系四部分组成。其中前三项是培训体系的三大核心工作内容。尤其要和晋升体系、薪酬体系相配合。
培训体系是动态平衡的体系。包括培训课程体系和培训讲师调整,及如何激励学员培训意愿,如何开发和管理培训供应商,如何把培训课程的内容转化为工作流程和规范化的操作文件等等,这些都是培训管理体系要考虑的,并通过制订相关制度加以落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培训管理体系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护理学专业着重点培养现代护理高级人才,期望其由理论知识与临床实践的培养,在护理教育、护理管理、临床护理、院内感染控制、营养支持领域中成为具有丰富临床护理经验、独立判断和研究能力的高级护理人才。女生学护理专业是加入了一个非常不错的行业。目前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非常成型,并且待遇很好。
优势:相对女孩子来说护士专业也许是一个比较热门的专业,护士专业入职门槛比较低。而且全国各地,大小医院护士都是很重要的一个岗位,很多崇尚白衣天使的女孩子当然乐于从事护士的行业!
随着我国向老龄化社会转变,将来从事老人医学的人才将走俏,保健医师、家庭护士也将成为热门人才。另外,专门为个人服务的护理人员的需求量也将增大。
护理职业一直是国际上地位较高、薪水丰厚的职业之一,同时,护理人才又是国际紧缺的人才之一。如护士在美国平均年薪达5万美元,而美国缺护士30万人。在澳洲,护士最容易找工作或获得升迁,同时,只要拥有了澳洲注册护士的资格,等于拿到了通向英联邦国家工作的“绿卡”。英、法、德等西方发达国家对护士均有许多优惠的政策,因此,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较高的综合素质和流畅的国际交流语言的护士在国际上就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劳动部关于印发《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一条 为规范职业培训实体的管理,发展职业培训事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职业培训实体是指开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的各类培训机构,主要包括社会组织和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工培训中心(学校)等;也包括境外机构和个人、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单独或同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联合举办的培训实体。第三条 职业培训实体应根据市场需求,承担各类职业培训任务,为社会培养具有职业技能的劳动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定期发布职业需求信息,指导职业培训实体按需培训。第四条 职业培训实体的培训对象包括:
(一)初次求职人员、失业人员、在职人员、转岗转业人员、出国劳务人员、境外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以及农村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人员、农村向城镇流动就业的劳动者;
(二)需要提供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的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军队退出现役人员;
(三)其他需要学习和提高职业技能的劳动者。第五条 职业培训实体应依法开展职业培训活动。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综合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培训实体。第七条 职业培训实体可根据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具备条件的职业培训实体可申请建立相关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第八条 职业培训实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稳定的经费来源;
(二)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与专业(工种)设置相适应的培训设备和实习、实验场所;
(三)与办学任务相适应的师资和管理人员;
(四)必要的教学文件、教材、教具、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管理制度。第九条 职业培训实体的开办、更名、撤销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以培养初级职业技能水平的劳动者和非技术岗位的劳动者为主要任务的职业培训实体,政府举办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举办的,由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报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个人举办的,由县、区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报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二)以培养中级职业技能水平劳动者为主要任务的职业培训实体,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团体)举办的,在商得职业培训实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后,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团体)批准;地方有关单位或个人举办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以培养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劳动者为主要任务的职业培训实体,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四)跨地区(部门)举办职业培训实体,应征得培训实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同意。
(五)境外机构和个人、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单独举办的职业培训实体,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六)职业培训实体的更名、撤销亦按上述管理权限办理。
(七)企事业单位举办的职工培训基地,由企事业单位自行批准,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第十条 职业培训实体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校长(主任)全面负责职业培训实体的管理工作。校长(主任)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并应按规定程序任免和聘任。第十一条 职业培训实体应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第十二条 职业培训实体有权依法确定招生数量、招生办法、专业(工种)设置、内部机构设置、教职工聘任办法和奖金分配制度。第十三条 职业培训实体可以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也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合同应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期限、培训费用或毕(结)业后的就业方式等。第十四条 职业培训实体应按照国家颁布的专业目标设置的专业(工种)教学,并执行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国家无统一规定的专业(工种),可参照国家颁发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自行制定。第十五条 职业培训实体应根据专业(工种)设置的实际需要,加强实验室、实习场所的建设。第十六条 职业培训实体应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开展教学研究,进行教学改革。
职业培训实体应结合培训内容加强爱国主义、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