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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简章,高铁招生要求高铁的招生简章

技能培训 · Mar 3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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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学校的招生简章

要查找学校的招生简章,你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
1. 学校官方网站:
大多数学校都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招生简章。你可以在学校的首页或者招生办公室的页面中找到相关信息。通常,学校会在招生简章中详细介绍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录取要求、报名流程、考试科目等内容。你可以通过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学校名称加上关键词“招生简章”来快速找到相关页面。
2. 招生办公室:
你可以直接联系学校的招生办公室,向他们咨询招生简章的获取方式。他们通常会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的招生简章,你可以通过邮件、电话或者亲自前往招生办公室获取。
3. 教育部门网站:
教育部门的官方网站也会提供学校的招生信息。你可以访问教育部门的网站,搜索相关学校的招生信息栏目。这些网站通常会提供学校简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详细信息。
4. 高考招生信息平台:
一些地区会有专门的高考招生信息平台,你可以登录这些平台查询学校的招生简章。这些平台通常会提供详细的招生政策、考试科目、报名时间等信息。
在查找学校的招生简章时,建议你多个渠道并行,以确保获取准确和全面的信息。同时,注意及时关注学校的官方通知和更新,因为招生政策和要求可能会有变动。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学校的招生办公室或相关部门,他们会为你提供帮助和解答。

福耀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福耀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于2022年7月发布,具体内容如下:1.学校概况:福耀科技大学是一所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由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创办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办学目标,秉承“厚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校训,立足福建,面向全国,积极推进教育创新,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2.招生对象: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专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应届、往届中专、职高、技校及同等学历者。3.报考条件:(1)本科生:需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并被高校录取;(2)专科生:需具有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并被高校录取。4.学制与学费: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标准为每年72000元(由于招生政策可能存在变动,最终以学校当年招生政策为准);专科学制三年,学费标准为每年54000元。5.奖学金设置: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以学校当年政策为准。6.毕业与就业:学生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福耀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福耀科技大学相应的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学校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7.其他:(1)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2)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以上为福耀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的主要内容,更多招生信息请及时关注学校官方网站和招生宣传材料。

许昌卫校2023招生简章及费用

许昌卫校2023招生简章及费用如下:
招生简章
许昌卫生学校始建于1952年,属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河南省重点专业建设点(护理专业),河南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先后与新乡医学院、河南中医学院、漯河医专等高等医学院校联合举办大专和本科教育,形成了普通中专、3+2制大专和成人高等教育相结合的办学格局,为毕业生高学历深造提供了机会,也为学校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办学条件
学校开设有护理、医学检验、农村医学、助产、药剂、康复医学等专业。在校生总数4964人(其中成人教育1203人)。为更好地服务社会,促进就业,学校常年开设各种短训班,如高等医学自学考试辅导班、全科医师培训班、推拿按摩培训班、计算机操作员培训班等,每年培训人次3000以上。
学校先后与新乡医学院、河南中医学院、漯河医专等高等医学院校联合举办大专和本科教育,形成了普通中专、3+2制大专和成人高等教育相结合的办学格局,为毕业生高学历深造提供了机会,也为学校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荣誉称号
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河南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许昌市双文明标兵单位、许昌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许昌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和许昌市德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费
护理学费:4000元;住宿费:800元,临床医学学费:4000元;住宿费:800元,医学检验学费:4000元;住宿费:800元,助产学费:4000元;住宿费:800元等。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相信同学们在众多学校面前总会碰到些许问题。担心该校的招生人数、或者担心是否能够被学校录取。毕竟大学是人生新的起点。招生简章也属于同学们考虑是否报考该校的原因之一。本文就详细阐述普宁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的招生简章、教学模式、专业情况、师资力量以及助学政策等相关信息。
一、学校简介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11000多人。学校创办于1992年,教学设施设备不断完善,能够让每一门专业的学生学习更透彻。建校以来学校坚持“未做事、先做人”和“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的育人理念,进一步地提升学生综合职业素养。该校还十分重视文化宣传工作,近年来一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全体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所综合实力不错公立中职学校。
二、专业分类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针对社会发展需求开设了各式各样的的专业。其中有电子商务专业、数控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与技术等相关热门专业,学校还专门开设了20个专业群40多个专门化方向。其中电子商务专业被定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学校开设的每一项专业都紧跟以后的就业方向。
三、师资力量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建校以来不仅注重学校规模的扩大,而且也非常注重学校的师资水平。学校现有教职工500多名,每位老师师资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而且拥有很高的教育教学水平以及良好的教育成果。而且每位老师都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在课堂上能够很好地于同学们进行互动,从而提高同学们上课的积极性,可看出学校尤为重视专业教师的培训进修,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
相信同学们通过本文对普宁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专业分类、师资力量等做了相关阐述,相信同学们对该校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大家想要进一步了解该校相关信息的同学也可以通过登录高职招生网网站www.xaioxiaotong.com查询。

高铁招生要求高铁的招生简章

高铁招生要求高铁的招生简章如下:
1、高铁学校招生政审要求:对于学生来说,因为高铁乘务员或者高铁相关岗位人员的性质比较特殊,所以,招聘单位以及高铁学校对学生招生要求是有政审要求的,内容如下:
学生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劳动教养处罚,没有正在被我们的国家机关侦查、起诉和审判,并且学生没有其他的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参加过非法组织,在现实生活中、在学校学习过程中,表现良好,且品行端正。
2、高铁学校招生学历要求:对于学历要求,现在很多的高铁学校是要求学生是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或高中毕业生,或者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
3、高铁学校招生年龄要求:一般是要求14-21周岁的学生。
4、高铁学校招生男女比例要求一般来说,高铁乘务员一般是女性居多,男性偏少,男女比例多为1:5。
5、高铁学校招生身高要求:女生报读高铁学校身高条件不得低于162cm,男生报读高铁学校身高铁件不得低于172cm。
6、高铁学校招生体重要求:这个体重要求是以身高为基准的一个公式,个人可以自己算一下:体重(kg)=[身高(cm)-100]±[身高(cm)-110]x10%。
7、高铁学校招生健康要求:对于学生的要求,需要身体健康,没有重大疾病史,没有精神病史,且没有传染病。
8、高铁学校招生形体要求:要求学生没有“x”型腿,没有“o”型腿,以及没有四环素牙,身体裸露部位没有疤痕、没有纹身,且没有腋臭。
9、高铁学校招生嗅觉及视力要求:要求学生双眼矫正视力在视力(E型)表上不低于4.8,没有色盲和色弱的问题,且要求学生嗅觉正常。

2022年成都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成都理工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在2010年入选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现有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成都理工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成都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名称:成都理工大学,国标代码:10616。学校现有成都和宜宾两个校区,成都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宜宾校区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218号。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
  第四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学校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 毕业证书:学校实行弹性修学年限,学生在3-6年内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作为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类别、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主要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体育类、艺术类,以及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九条 学校与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工商管理四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按要求修完双方共同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教学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符合授位条件的,颁发成都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s Degree)。中外合作办学不录取未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普通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英语要求较高,建议英语成绩较好的考生填报。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等以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按专业和按学科大类招生。按学科大类招生的学生完成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成都校区按学科大类招生的有:地质学类(包括地质学、地球化学2个专业)、核工程类(包括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2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包括通信工程、信息工程、人工智能3个专业)、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3个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括环境生态工程、环境工程2个专业)、建筑类(包括建筑学、风景园林2个专业)、体育学类(包括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2个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包括广播电视学、广告学2个专业)。
  宜宾校区按学科大类招生的有:计算机类(包括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3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2个专业)。
  第十三条 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在未明确同分排序细则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录取;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符合要求的选考科目单科最高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除日语专业外,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进校后加试口语。
  第十七条 学校普通类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八条 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学制5年,新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徒手画加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根据其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调整到其它专业就读。
  第十九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同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其中,表演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上20分,四川省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上20分,四川省的设计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上40分。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要求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外语单科、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单科、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统测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同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其中,四川省的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上20分。
  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要求身高男生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身体无残疾。
  体育类专业按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若未作明确规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按文化总成绩、外语单科、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二条 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投档方式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对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新生,组织专家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
  邮政编码:610059
  招办电话:028-84078927
  学校网址:http://www.cdu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www.zs.cdut.edu.cn
  第二十八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 本章程仅限2022年使用,此后根据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的要求和相关政策法规,予以改进和完善。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2年昭通学院招生简章

  昭通学院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清政府创设的师范传习所,有化学教育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昭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昭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昭通学院2022年全日制本科、预科升学、专升本、少数民族预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学校招生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坚持阳光招生,接受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四条 昭通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二章 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及学历证书
  第五条 学校全称:昭通学院
  第六条 国标代码:10683
  第七条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国学路 邮编:657000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层次学历教育
  第十条 学历证书: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条件者,颁发昭通学院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学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相关要求确定录取调档比例。
  第四章 报考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报考昭通学院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事宜按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或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并合格。高考成绩须达到学校投档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各专业招生时,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市、区)组织的专业统考或专业联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艺术、体育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 通过招考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计算机网上统一录取,学校根据 “投档批次” 优先的原则。第一批次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视为“学校第一志愿”,第二批次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视为“学校第二志愿”, 依次类推 。如果生源不足,按各省(市、区)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
  第十七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投档批次,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对进档的考生,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完后,若有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在同一批次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序如下: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八条 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区市招考院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报名时所填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由各省(市、区)招考院公布。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资助制度
  第十九条 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以《云南招生》(计划版)或其他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国家和省(市、区)生源地贷款的基础上,学校建立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捐助等构成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非秋季统考招生的“专升本”、“预科升学”等的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省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电话:0870-2121914(兼传真)
  举报电话:0870-2123843
  学校网址:http://www.ztu.edu.cn
  新生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zjc.ztu.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规定不相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昭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济宁医学院的招生简章?


济宁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障学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程序、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宁医学院,学校代码:10443。
第五条 学校校址:太白湖校区: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日照校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学苑路66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
第九条 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2022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2011年获得了“全国优秀高职院校”称号,有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850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性质:民办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学校简介: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花溪大学城,规划占地1600亩,现有在校学生12000余人。学校建校以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完善多元共治的质量保证机制,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高水平职业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议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贯彻落实,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22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22年高职(专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七条 面向生源省招收2022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办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总分和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以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120%投档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所在省(市、区)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录取时文化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经三个月复查期满,方可取得正式学籍,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励助学措施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收费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鼓励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通过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而辍学。
  第十八条 奖学金政策
  (一)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二)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三)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学校鸿源奖学金最高6000元/年。
  第十九条 助学金政策
  (一)在校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
  (二)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学校在每生每年2000-4000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3档。
  (三)贵州省符合资助条件的脱贫家庭学生,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享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4500元/年(其中,免学费3500元/年,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
  (四)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6个专业设有就业订单班,学费由企业支付,学生入学时先交3000元,后期通过社会实践或勤工俭学支付剩余学费。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有关学校各学院、专业和详细介绍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贵州省2022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851) 88308092 88308090
  传 真:(0851)88308089
  邮政编码:550025
  学校官网:http://www.gzcsxy.cn
  微信公众号:cityvc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在2013年学校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有麻醉学等云南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一)学校全称:昆明医科大学
  (二)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五)院校代码:10678(国标码)
  (六)校址:
  1.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 号,邮政编码:650500。
  2.人民西路校区: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正在综合改造),邮政编码:650031。
  3.平政校区:昆明市平政街39号,邮政编码:650021。
  2022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2022年录取的预科新生在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就读(云南民族大学)。
  (七)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八)学习形式:全日制
  (九)学制:本科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
  (十)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且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由昆明医科大学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昆明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kmmc.cn)。
  (十二)基本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呈贡(主校区)、人民西路、平政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482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702人,其中本科生15268人,硕士研究生4396人,博士研究生534人,留学生504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28174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全日制高等医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毕业后教育、医学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有在编职工6732人(校本部1616人,直属附属医院5116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72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3人,兴滇人才奖2人,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1人,入选其他省级人才项目597人次。有研究生指导教师1351人。
  学校有学院(部)18个,本科专业32个。有国家级一流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国家级课程项目3门;有省级一流专业9个,省级一流课程30 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口腔医学、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4个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相关专业认证,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2个专业通过国际认证。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设立了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
  学校先后获国家级科技奖励7项,部委级科技奖励17项。“十三五”以来,获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获省级科技奖特等奖5项、一等奖12项;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35项,位居全省前三,年平均科研经费1.5亿元;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省创新团队31个。有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干细胞临床备案机构3个,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项目1项,国家级资质认定和认可实验室(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技术研究中心、基地等101个。《昆明医科大学学报》是国家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建立了由4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8所教学医院、45所实习医院、21个社区实践教学基地和76个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组成的完善的实践教学网络,充分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第一、二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和附属口腔医院是云南省水平最高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和口腔专科医院。
  学校与29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9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发起成立南亚东南亚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联盟,是云南省“国际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招收国家政府奖学金留学生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来华留学生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学校,已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在校留学生生源国达27个。
  二、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一)成立昆明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保卫处和相关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三)学校纪检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二)学校实行按专业招生。
  (三)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各专业基本情况可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www.kmmc.cn)。
  (四)预留计划,我校2022年不设置预留计划。
  四、收费标准
  经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备,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校按学生所学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毕业离校时按照经报备的收费方案结算,多退少补。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药学、康复治疗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医学实验技术、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眼视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康复作业治疗、康复物理治疗、助产学、眼视光医学等专业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生;假肢矫形工程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生;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等专业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生;运动康复3400元/年/生。
  护理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22000元/年/生。
  住宿费按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收取。
  住宿费标准:分别为六人间800元/年/生和四人间1200元/年/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收费标准为1400元/年/生(实际收费按云南省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执行),由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收费。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的校级奖助学金、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类奖助学金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
  六、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二)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英语。
  (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招生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招生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我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明确的排序政策,专业录取则遵循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六)2022年学校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过程中,根据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文、理)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总分相同时,先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根据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如若语文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数学成绩,根据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如若数学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外语成绩,根据外语成绩择优录取,以次类推;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相关政策录取。
  (七)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各省(市、自治区)征集志愿录取。
  (八)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或招生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我校承认加分上限20分)。
  (九)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招生录取按当地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规定及学校预报的选考科目进行。
  (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招收国家和云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报到(就业),协议期内不能报考研究生。
  (十二)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司等机构,请考生报考前自行参考了解公安类及公务员招聘条件,以免影响就业。
  (十三)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学生,毕业后须按规定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四)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十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除《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录、限录或慎录:
  1.考生患有《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2.色弱、色盲者,医学类、药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3.一眼失明的,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 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非医学类专业限录(考生慎报)。双眼失明者不录。
  4.双眼矫正视力4.8而镜片度数大于600度,各专业慎录(考生慎报),矫正度数大于800度各专业限录(考生慎报)。
  5.左利者口腔医学专业不录。
  6.皮肤过敏: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其他医学相关专业慎录(考生慎报);酒精过敏者,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7.鉴于当前专业就业需求,建议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8cm;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学生身高≥150cm。
  七、新生入学报到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所在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二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如审查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信息、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招生工作的特别说明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相关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处
  监督电话: 0871-65922981
  传 真: 0871-65922981
  电子邮箱: [email?protected]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5922740
  传 真:0871-65922957
  电子邮箱: [email?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 www.kmmc.cn
  招生网址:http:// www.kmmu.edu.cn/zsb
  微 信:昆明医科大学本科招生
  十二、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和相关省市的规定为准。
  十三、本章程由昆明医科大学授权昆明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